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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将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工作站与居民委员会将实行“议行分设”,70%居委会实行直选……深圳明年将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多种措施的实施让各社区旧貌换新颜。记者昨日(12月30日)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市日前召开社区工作会议,就市民政局起草的《深圳市社区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讨论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两份文件展开讨论。
以上两份文件涉及了有关社区建设的体制、机制、人员、资金、场所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社区建设改革措施。不少措施是首次提出,成为了社区工作改革中的夺目亮点。
亮点1 工作站居委会“议行分设”
突出“自治” 提高效率
在各社区设立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与工作站实行“议行分设”是社区工作改革的重头戏。
据了解,在深圳,作为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居民委员会目前承担着至少28项政府职能。居委会工作人员不堪重负;因人力不足,各项工作也很难得到妥善处理。为了在强力推进政府管理重心下移的同时,将居委会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着力强化其自身的社区自治功能,深圳市即将在全市推行“议行分设”,在各社区设立社区工作站。
根据《管理办法》(讨论稿),社区居民委员会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承担社区治安、卫生、人口、计生、文化、法律、环境、科教、低保、就业、维稳综治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
据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个社区工作站将配备5-15名工作人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并不完全分隔,工作站负责人可兼职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站与居委会实行资源共享。
亮点2 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公家事,大家事
“各级政府为社区建设工作投入资金,不再是支持而是责任!”明年开始,深圳将把社区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
《管理办法》(讨论稿)指出,区政府应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站的工作经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经费、社区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维护费等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于“村改居”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应适当给予所在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经费支持。
相关负责人强调,对社区建设投入,实际上就是对公共服务投入,以不断满足社区广大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体现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关怀。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凡属政府事权范围内的事项,一般由政府投入。但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和福利性社区建设项目,以扩大社区建设的资金来源,解决社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亮点3 配备一定数量编制
管理队伍逐步规范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深圳市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虽然有所提高,但仍不足以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社区工作队伍。因此,《管理办法》(讨论稿)建议,各区政府根据社区规模,为社区工作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站的定编和工资福利标准;同时,各区还应依托区委党校,建立社区学院,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工作站人员进行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经培训,经区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考核,并颁发上岗证书;实行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制度,并由各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招考并建立社区工作人员考核评议制度。
亮点4 2010年70%居委会实行直选
社区事务体现基层民主
深圳明年将在社区推进民主选举,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制度,逐步提高社区直接选举的比例。《规划纲要》(讨论稿)明确提出目标:到2010年,深圳实行居民直接选举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少于70%。据介绍,社区还将实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社区还要加强民主管理,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另外,还要强化社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单位享有的社区事务知情权和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评议权、罢免权。(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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